承德市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森林公安局为成员单位

23.07.2015  10: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承德市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八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动单位,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环境保护司法执法工作机制,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同时,市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专门履行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起诉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职责。森林公安局作为司法执法联动成员单位,将加强与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绿色崛起”,建设美丽幸福承德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