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督察对象党政同责 重大问题将报中央

12.01.2016  09:51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督察时间约1个月左右。1月4日,督察工作动员会在石家庄举行。5日,督察组与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等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针对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督察组将进行相关的走访、咨询。此举标志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地方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正式启动。

  督察组怎么查?

  中央环保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前任和现任的环保部副部长担任,成员分别来自环保部、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翟青说,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被督察地区的有关人员在向督察组汇报和座谈、谈话时,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

  翟青介绍,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督察组移交移送的有关问题,各相关方面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督察结果报给谁?

  环保督察这一制度设计,出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会议传递出一系列重要信号: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2015年9月17日,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详细介绍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三大特点:首先是层级高。环保督察组的性质是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环保部牵头负责。其次,实行党政同责。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第三,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专家和百姓怎么看?

  此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还带有试点性质。据认证为“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的微信公众号“世界环境”披露,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在若干省份先行试点并摸索工作经验后,自2016年起,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一遍。

  国内的许多环保专家及广大百姓纷纷在网上表达美好的期待。他们认为,2016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亮相,背后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环境治理的大逻辑:转变发展方式,前提是转变治理思路。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要实现,让生态与经济同处“五位一体”的要求要落实,环境责任就必须精准定位。给地方党政领导戴上环保“紧箍”,让环境问题与政绩挂钩,让地方规划不敢再任性,让粗放式发展彻底退出,这样的转型才是绿水青山的根本保障。(记者 陆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