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10.07.2014  16:06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实行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项目,缩短受理时间,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规范审批行为。完善环保政务窗口业务办理流程,公开项目受理范围、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咨询监督电话、办事结果等审批各个环节。同时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工作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是提升服务能力。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围绕方便群众、服务企业改进服务方式,在政务中心统一实行“朝九晚五”制,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解决、妥善处理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立案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五是优化服务环境。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把环保审批、排污费征收、监测收费等项目、内容、依据、办事程序信息公布,做到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务公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