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采取六举措做好环境监察工作

29.11.2017  16:41

一是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要点。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或污染源,分类确定了环境监管工作要点,便于环保执法人员迅速、准确的切入企业污染源要害,查找问题根源。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程序。严格执行环境监管工作程序,检查中要求必须两个人以上执法,并提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是完善内部执法程序。对环保执法中重大事项和较大数额的经济处罚案件,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在执法程序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

四是完善环保处罚程序。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并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

五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严格区别执法类别,按类别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使用法律条文准确,环保业务术语具体,字迹清楚、工整。

六是完善环保送达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送达。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填写送达手续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