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突出“三化”

15.04.2015  10:21

一是规范执法公开化。制订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现场执法工作程序,通过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环境执法工作职能、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和程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促进环境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是执法内容具体化。现场检查包括企业相关环保手续审批落实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运行台账完善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排污费缴纳情况等。同时,做好了现场检查的记录和备案。

 

  三是查处问题及时化。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取警告、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相关措施,做到执法、宣传与服务三结合,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对群众举报、污染纠纷等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满意的答复,坚持做好跟踪回访,确保群众环境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