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环保局实现三大转变 切实改善执法环境

18.03.2015  10:07

  近年来,新乐市环保局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变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行为三个方面的转变,切实改善执法环境,有效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为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一是在执法理念上,由“重管理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执法中热情服务,在服务中文明执法。把环保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找准各类规定和环保实际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协调环保、企业、群众三方面的关系,既善待企业,把企业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矛盾,在解决环境矛盾中服务发展。

  二是在执法方式上,由“刚性执法”向“刚柔并济”转变。在环保执法过程中,主动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采取提醒、建议、辅导、规劝等灵活、有效的行政指导方式,做到柔性执法与刚性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监管执法与服务经济的结合,促进环保执法的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回访制度,对受处罚企业定期进行回访,检查整改行为是否到位,询问治污过程中存在何种困难,实实在在为企业出主意、指方向、促治污,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是在执法行为上,由“任性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摒弃任性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流程,规范现场执法立案登记与调查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结案与归档等基本程序。规范环评和排污收费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时刻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着想,确保公正公平执法,落实服务为民,在更好地服务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