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处理环境信访做到“七个坚持”

23.09.2014  12:03

灵寿县环保局做到“七个坚持”处理环境信访效果显著:

一是坚持机制到位。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和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设立了信访处理流程、局长信箱、举报电话、互动交流等,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

二是坚持接访到位。对信访投诉及时受理,热情接待投诉人,并做好投诉人的说服教育和情绪稳控工作。

三是坚持责任到位。专人负责信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保证信访处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坚持处理到位。依照程序,快速反应,注重加强对污染纠纷矛盾的化解工作。

五是坚持排查到位。在排查环境信访问题时做到 “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控制和预防突发环境信访问题和群体事件。

六是坚持执法到位。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百姓的环境权益,尽可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环境信访产生的苗头。

七是坚持回复沟通到位。做到了信访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人人有沟通。并和群众通过电话互动,必要的亲自上门交流,并邀请举报人一起参与检查处理,取得了群众信任,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