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四项创新机制加强环境监管 

22.08.2017  16:49

一是创新零点行动机制。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环境执法的重点和盲点。将“工作八小时以外”纳入环境监管的重要方面,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通过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检查,在全县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创新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及各类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创新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挂牌督办、涉案移送、责任追究、督查考评等一系列制度,保障和推动各项执法任务的落实。

四是创新动态监管机制。环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现场巡查和企业服务等方面工作实行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群众和企业负责人监督,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程、动态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