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措施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11.11.2014  12:08

项目建设过程中“三同时”措施的严格落实,是保障项目达到环保要求,顺利通过验收、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的重要环节。为此,赵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服务与指导,盯紧“三同时”。

一是实行企业申报制度。在项目审批同时,要求企业分别在开工、隐蔽工程的实施中主动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在开工后每月末书面申报“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三同时”监管计划,明确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实行“三同时”周报制度,结合现场检查和企业申报情况每周将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梳理;

三是建立动态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将每个项目的批复意见、环评报告中的“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现场检查表、影像资料等全部纳入档案管理。

四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设过程中未落实“三同时”措施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上报整改方案,监督落实;对未落实“三同时”措施,擅自投产项目,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并结合法宣、监察部门进行立案处罚。同时要求企业上报整改方案,严格监督落实,整改完成后督促办理试生产、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