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加强职能管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28.01.2016  15:33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工业污染源量化管理点状监督手册,严厉整治超标排污,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关停整治。
        二是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置废水排放标志牌,严禁非法排污,对污染企业治理设施老化,擅自关停治污设施的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三是加强企业环境意识。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专人驻厂,对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监督管理及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企业业主环保意识,主动保护环境,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