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06.08.2015  11:07

    为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汛期期间的环境监管,平山县环保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探索寻源治污,确保县内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对重点企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域进行排查,对县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突击检查和夜间检查,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深入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执法。 

  二是突出重点,打击偷排漏排。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的检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各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措施,严禁汛期期间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环境安全。通过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对出境断面水质和企业外排污染物的监测,及时发现、遏制超标排放现象。加大国控源、水、气、土壤等例行监测、重点监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