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做好“四个坚持”服务企业发展

21.01.2015  10:27

      一是坚持经常性的联系。始终坚持“工作开展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创新体现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建立联系企业制度,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进行调查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给企业,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坚持服务性的监察。深入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积极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寓环境监察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环境监察。同时,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三是坚持跟踪性的服务。重点是做好环境执法后服务,对污染的企业,不一罚了之,而是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尤其是对重点污染企业,在督促整改到位的同时,推进长效管理,建立重点企业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上门了解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环保需求。

    四是坚持文明性的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行执法人员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服务。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