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五个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9.09.2017  19:25

为全面提高环保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赵县环保局注重五个环节,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环境监察人员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公开、公正、公平执法。

二、对已立案的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勘验,及时取证,了解案发的全过程及有关情况,并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笔录。

三、法制办严格审核每个案卷材料,重点把握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并认真审查其理由是否成立。

四、正确使用统一制作的环境行政处罚文书。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文字清楚,数据准确,结论合理,手续完备。文书档案收集齐全,存档及时,管理规范。

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罚款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从制度上解决随意处罚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额要一致,使每一个环境违法行为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罚。

赵县环保局坚持做到三不松懈抓好2017年环境执法工作
  为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优良的环保执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新乐分局三大举措强化执法效果
  为抓实环境监察执法效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