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环保局 严防死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18.12.2014  12:51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今年以来,栾城区环保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企业提高警惕、警钟长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成立了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详细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装备。实行重大节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准备充分,措施得力,保证污染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充分,使污染受到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强化管理,防微杜渐。要求各有关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严禁任何单位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或偷排污染物。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要求从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有专人管理,要设立明显标志牌,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等措施,避免发生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坚决杜绝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对环境造成污染。

与此同时,区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了群众信访接待工作,保证环保“12369”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结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定期监测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对查出的污染企业,一律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处重罚,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