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严格控制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09.06.2016  10:38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确保今年我县考生在高考期间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发现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及时查处。。

一、6月7日、8日为法定高考时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保证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从6月6日21点至8日17点期间县城范围内各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施工时间限定为早8点到晚21点。

二、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8日),县高考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产生噪声的加工、生产和施工行为。

三、在学生应考、考试期间,各生产企业、个体加工户、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不按此通知要求落实,该局将对产生噪声影响考生复习、休息、考试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