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冠军:政协推进协商民主要致力于“完善”二字

01.04.2015  23:35

省政协研究室主任 王冠军

中共中央《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这是对政协提出的新要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最重要的是抓住“完善”这个关键词,在完善上下功夫。

第一,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政协是非权力机构,是发扬民主、政治协商的平台,政协协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的方向,要紧紧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党的总目标、总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地方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第二,要明确协商内容。《意见》指出,政协协商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这是一个原则规定,需要依据实际加以细化、具体化,以有效防止随意性。

第三,要不断拓展协商形式。人民政协在65年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协商经验,也创造了很多很好的协商形式。在坚持行之有效形式的同时,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创造新的协商形式。要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的协商经验,要让新的协商方式在本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比如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远程对话协商等,都应积极主动地大胆探索。

第四,要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比如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明确规定协商的内容、协商的时间、参与协商的人员,对协商成员的责任、应做的工作,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和吸纳、办理及反馈等都应当有具体的规定。

第五,要提高协商的有效性。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选好题,根据不同的协商形式确定协商议题。要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扎实提出建议。要发挥界别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把界别和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参政议政热情激发出来。要加强同党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形成推动协商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