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三项举措完成“阳光低保”试点创建工作

05.09.2014  19:25

按照唐山市民政局要求,玉田县“阳光低保”试点工作现已完成。全县2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阳光低保”示范村(居委会)42个。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玉田县民政局充分认识到开展“阳光低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县领导重视,召开专项会议,确定要把“阳光低保”试点工作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推进“阳光低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要求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民政部门指导、乡镇配合、村(居)委会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展开。起草了《玉田县“阳光低保”实施方案》,对“阳光低保”针对问题、操作程序、核查重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是严格划分责任,加大工作力度。 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签订了责任书,并把推行“阳光低保”试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办)年度考核目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凡是申请城乡低保的个人,都需填写申请人诚信申请承诺书,从根源上提高了申请人的诚信意识,对刻意隐瞒家庭收入的骗保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目前该县已在42个“阳光低保”示范村(居)形成了以“调查、核对、评议、公示、审批”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低保制度。

三是重视督导,保障工作成效。 玉田县民政、纪检、审计、财政四部门联合开展“阳光低保”示范村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逐户调查等方式,发现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村民代表、低保户、困难户座谈,了解群众满意度。通过联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