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

03.06.2014  17:36

  记者近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意见提出,将着力构建以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关怀扶助体系。

  为提高计生特困家庭生活质量,意见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提高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分别从原来每人每月80元、1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增加计生特困家庭福利。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建立医疗补贴优惠制度、再生育服务制度、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和服务巡诊制度、生活护理补贴制度等四项制度,以逐步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看病就医问题。

  根据该意见,我省还将进一步提供养老保障,消除计生特困家庭后顾之忧:一是给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参保缴费补贴;二是优先安排60周岁及以上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三是建立殡葬补贴制度,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死亡的,为其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四是建立收养优先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收养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收养子女。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实施应急帮扶,增强计生特困家庭抗风险能力,为每个计生特困家庭确定联系人,确保遇有急事难事时,能够得到及时帮扶和救助;申请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予以优先安排,并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帮扶力度,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等。

  我省将健全计生特困家庭帮扶档案,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计生特困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生活及精神状况、帮扶措施逐项记录建档;创建志愿者队伍,与计生特困家庭结对,开展生产帮扶、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工作,切实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