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五位一体”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关怀扶助体系
5月21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18号),构建以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计生特困家庭关怀扶助体系。一是增加经济补贴,提高计生特困家庭生活质量。自2014年1月1日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同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增加计生特困家庭的福利。二是提供医疗保障,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看病就医和健康护理问题。建立医疗补贴优惠制度、再生育服务制度、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和服务巡诊制度、生活护理补贴制度等四项制度,逐步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看病就医问题。三是提供养老保障,消除计生特困家庭后顾之忧。给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参保缴费补贴;优先安排60周岁及以上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建立殡葬补贴制度,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死亡的,为其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建立收养优先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收养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收养子女。四是实施应急帮扶,增强计生特困家庭抗风险能力。为每个计生特困家庭确定联系人,确保遇有急事难事时,能够得到及时帮扶和救助;申请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予以优先安排;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帮扶力度,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等。五是开展亲情关爱,给予计生特困家庭日常帮扶和精神慰藉。健全计生特困家庭帮扶档案,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计生特困家庭的基础信息、生活及精神状况、帮扶措施逐项记录建档;创建志愿者队伍,与计生特困家庭结对,开展生产帮扶、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工作,切实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