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推广“红色物业” 让更多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管理

16.01.2020  15:23

   在省会推广“红色物业” 让更多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管理

  □本报记者 崔虹 赵晓华 冯月静

  百姓身边无小事,物业工作小到水电暖,大到小区交通、修改建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最根本利益。但老旧小区遗留问题严重,因费用问题无法实现物业进驻。2019年省会528个老旧小区引入“红色物业”管理服务,大大改善了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市民革经过调研认为,应在更多老旧小区引入“红色物业”,并将其评选标准化、常态化。

  市民革在调研中发现石市仍有一些老旧小区因费用问题无法实现物业进驻。建议石市继续坚持市委组织部的党建引领全面管理,出台相关物业管理标准和相关追责管理机制。由住建局形成抓手,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出台相关物业管理政策和准入机制,深化标准管理、制度管理、量化管理。政府牵头积极帮助物业公司向服务型模式转变,政府在一定阶段内引导、扶持、奖励,物业公司让利于民,服务于民,有效缓解根本利益矛盾。

  对此,周兴伟委员也提议,要在省会推广“红色物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物业管理是一种企业行为,而社区管理则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不可替代,但又互补,目前全市许多小区推行的“红色物业”就是很好的尝试,可以大范围推广。同时,应该规范物业管理自身的收费行为,加强自律,树立“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收支情况进行公开,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另外要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还要做好宣传工作,让业主懂得交纳物管费是应尽的义务,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此外,还应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把社区活动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量化指标考核,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区活动,促进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的沟通;同时建立小区宣传栏、公示栏等,及时将物业管理思路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向业主进行宣传和公开;并且要建立物业管理与业委会的对话机制,定期举行业主委员会座谈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增进共识,形成共建“安全、文明、祥和”小区的工作格局。

编辑:【霍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