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拒绝供热企业进小区无奈街边“摆地摊”收热费
昨日,家住桥西区高远丽都的业主致电本报反映,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来到小区收费时,物业提出业主只有先交齐下半年的物业费之后才能交取暖费。面对“捆绑收费”行为,业主和供热企业都表示反对,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小区外的便道上设置了一个“临时收费点”。
□本报记者 卞静 马英娟
事件
供热企业小区收取暖费遭驱逐
石家庄市桥西区高远丽都小区位于裕华路和休门街交叉口附近,建成于七八年前,有两栋高层住宅楼,共计300余住户。据业主刘先生称,上个月26日,负责小区供热的企业贴出一则《石家庄华电裕华供热有限公司关于2015—2016年采暖用热收费通知》,通知说要在11月3日、4日到小区里收取暖费。
到了约定的日子,供热企业的3名工作人员带着验钞机和刷卡机出现在小区,并将小区门口的收发室作为临时缴费点。就在工作人员刚收取了几户居民的暖气费后,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突然出现,并且态度强硬地阻止了正在收费的工作人员。刘先生说,该物业负责人要求业主必须交齐今年下半年的物业费,由物业开具证明之后才能再来这里交取暖费。此举立刻引起现场业主们的不满,对于物业的“霸王”要求,大家并不买账。可令业主没有想到的是,那位物业负责人竟然拒绝让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用电,直接将他们“赶”出了小区。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只好与小区外一家小饭店的老板协商,在那驻扎了下来。但又是刚收了几户的取暖费,物业负责人再一次出现在现场阻止收费,并“威胁”小饭店老板,如果继续提供收费场所,便给其断电。
刘先生称,无奈之下,供热企业的3名工作人员只好临时找来几把椅子,在小区外的马路便道上设置了一处“临时收费点”,由于没有电源可接,验钞机无法使用,缴费方式也只好由“现金”变为“刷卡”。“工作人员真是不容易,大冷天,在外面整整冻了两天,我们也总算把取暖费交上了。”对于物业“捆绑收费”、“赶”走收费人员的做法,刘先生表示“太可气”。
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费为1.1元/平方米,每半年一交,他说自己从未拖欠过物业费,据他了解,小区里只有个别业主没有交物业费,“无论如何物业也不应该将物业费与取暖费捆绑在一起。”
物业:我们没有“捆绑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据当时阻止供热企业工作人员的那位负责人解释,当时她到达现场,看到有人在小区门口收发室收费,她表示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就是供热企业的人员,“我找他们要委托协议和工作证,对方当时说没带着,也提供不出来,作为物业我们肯定不能让他们在小区里收费。”对于业主所反映的“捆绑收费”一事,她予以否认,并表示,物业费是物业费,取暖费是取暖费,物业并没有权力将两者捆绑在一起。
供热企业:没缴费的业主可就近缴纳
昨日,记者联系上供热企业的一位收费人员,据他说,之前双方领导都已经将收取暖费一事协调好了,他们才在指定时间进入小区收费,可没想到却遭到物业的“质疑”,被禁止在小区里收取暖费。他告诉记者,一般在露天设置“临时收费点”的情况只会发生在没有物业管理、没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则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目前,小区300余住户中已经有200多户顺利缴纳了取暖费。“一些住户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有来得及缴费,我们回来后也就近找了另外一个小区,在那里设置了临时收费点,剩下的用户可以去那里缴费。”他说。
调查
这几个小区也存在“捆绑收费”
家住华宸怡园25号楼的一位业主说,他也遭遇了“捆绑”。该业主告诉记者,他的确曾有几年未交物业费,但是有理由。2008年冬,紧挨着他家南侧建起了一座配电室,“当时考虑到高压辐射和采光问题,我和另外一户受影响较大的邻居都不同意,后来开发商和物业出面与我们达成了补偿协议。”他说,按照补偿协议,在配电室使用期间,两家业主可以免交物业费。
最初几年交取暖费还算顺利,然而去年11月,该业主去交取暖费时,却被告知不能再享受免物业费的待遇。“当时我听说物业与开发商脱离开了,可补偿协议上盖的是开发商的公章。”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去年他便开始交物业费。但令他无法接受的是,就在前两天自己去交物业费和取暖费时,工作人员却拿出一本欠费底账,称需要他将之前几年没有交纳的物业费全都补交上,否则拒收他的取暖费。“我先后找过两次,结果都是先让补交往年的物业费。白纸黑字的补偿协议原件还在物业那里押着,为啥现在却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
家住远见小区13号楼的李女士说,她之所以不交物业费,与开发商违约建房有关。“原本小区都是商品房,整体环境不错,可今年开发商却不顾业主反对,在我们楼的南侧加盖了回迁楼。”她说,当时开发商曾提出免除13号楼业主1年的物业费作为补偿。虽然不少业主拒签了这份协议,但却没能阻止回迁楼的建造。“今年我们小区还是物业代收暖气费,并且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李女士说,很多业主都不愿为此妥协,但天气越来越冷,自己家上有老下有小,总不能看着他们挨冻。“现在我们就盼着供热企业能够进驻我们小区直接收费。”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住在长安区欧华园的安先生,前几日他去交取暖费,对方却让他先交齐下半年的物业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一些小区的物业。华宸怡园的物业工作人员称,近期的确在收取暖费,但今年是受供热企业委托代收,关于是否存在“捆绑”,她明确否认。当记者问及史先生的情况时,工作人员却称自己不清楚,负责人也不在。远见小区物业客服人员则称,小区是按顺序收费,“欠哪项费用就先交哪项。”
供热管理中心: 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针对不少小区业主遭遇的捆绑收费问题,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石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是“一管到户”政策实施第一年,由于交接事务繁琐,只能暂时实行供热企业直接进入小区收取或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代收暖气费两种方式。她表示,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36条规定,“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因此,部分小区物业“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的规定明显是与政府规定相违背的。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业主向辖区供热部门反映,请求帮忙协调。同时业主也可以向区住房保障局投诉。
问暖热线
高层地暖
怎么申请空置房
刘女士:高层地暖空置房需要办什么手续?收多少暖气费?
崔女士:我是盛世春天的业主,我们小区是地暖,想申请空置房,供暖公司让我缴20%的热损,如果明年重新用暖气,还要缴300元的接口费,请问合理吗?
答复:有关条例规定,对采暖期申请暂不用热的民用住宅空置房,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收取按面积计算热费额的20%。空置房的申请需在供暖开始前30天也就是10月15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然后由企业、物业或代管单位核实后,采取断管或停水、停电等有效措施后予以批准。空置房的申请与供暖形式无关,无论是地暖、暖气片、串并联都按这一规定执行。若申请空置后第二年需要重新用暖气,则需要居民支付接通主管道所需要的部分人工费及材料费。
暖气费捆绑加压费
合理吗
管先生:桥西区的瑞特家园在收取暖气费时,物业公司要求他所居住的那一栋楼居民每平方米多缴一元的加压费,该楼的70多户居民,为此大部分还没缴纳暖气费。
答复:据了解,瑞特家园有一个自来水站、一个换热站,都由物业代管。小区建成之初,居民们与物业有协议,所有费用都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最初那个物业公司管理了五六年后离开了,后来又陆续换了几家物业公司,水费和暖气费方面都没有出现过问题。但是,今年上半年该小区又换了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到了收暖气费的时候,物业公司要求管先生所居住的那栋楼每平方米加收1元的加压费。这个加压费并不是换热站运行的费用,而是自来水加压的费用。这属于捆绑收费,是严格禁止的,有关居民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
供暖·互动
供暖有问题
请拨“问暖热线”96399
今冬供暖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了供热企业“一管到户”。“一管到户”后,户内供热管道、暖气片如果坏了谁来维修?单元内的管道坏了谁负责?一户不缴费还会不会发生整个单元“连坐”的问题?不热问题是不是会得到较好解决……每当供暖季来临,广大居民总会面临一系列和供暖有关的问题,本报开通“问暖热线”96399,欢迎您随时拨打。对于您的问题,本报将邀请市供热管理中心和20多家供热企业的负责人给予解答,力争让大家都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本报记者 崔虹 郝子朔 孙会芳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