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父母双亡子不知折射空巢之痛
10月27日,记者听说了一个令人唏嘘的事。陈先生长期在上海工作,浙江嘉兴老家里只有年老的父母。三个礼拜前,陈先生发现打回家的电话无人接听,一时还没放在心上。之后一段时间,陈先生屡次打电话回家,依然无人接听。担心出事,陈先生赶了回去,没想到推开门后就闻到了一股恶臭,父母一个趴在地上,一个躺在床上。父母已经去世多日。(10月28日浙江在线)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双亲死在家里多日,做子女的浑然不知。这样的悲情故事令人痛惜不已。据介绍,陈先生的母亲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平时都要靠陈爸爸来照顾。邻居推测,陈爸爸发生意外,陈妈妈活活饿死。我在想,嘉兴与上海相距不远,如果陈先生常回家看看,与老人谈心交流;或者说老人所在社区经常关心空巢老人的生活,安排社区养老服务,及时发现意外情况,这样的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在我看来,父母在家去世无人知晓实际上给子女与社会上了一堂敬老课。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带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883万人,占总人口的8.9%。而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
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摆在政府与社会面前的一件迫切任务。政府有责任完善养老政策,为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也应关注辖区老人的饮食起居与精神生活,但是庞大的养老责任不能全指望政府来承担,社区也未必忙得过来。从亲情的角度讲,政府与社会的关爱不能取代子女的孝顺。面对银色浪潮,除了政府安排社会化养老服务,弥补家庭成员照料不足的矛盾以外,我们还应该唤起年轻一代的敬老、爱老意识。
晚辈对老人尽孝,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关心老人身体健康与心理需求,尊重老人的权利,同样是孝顺长辈的重要内容。老人除了需要物质赡养外,更渴求精神赡养与亲情关怀。从一定意义上讲,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能打动老人的心。对于收入有保障的老人来说,他们差的是“情”而不是“钱”。可是很多子女把赡养老人理解为物质供给,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据报道,有的父母因为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探望,设立探望奖,把子女回家的次数与奖金挂钩;成都一位老人花10万元为陪伴他的小狗举办葬礼;北京一位老人因保姆要回家过年,跳楼自杀;济南有老人坐公交听乘客聊天解闷;大连一位老人因为孤独在家摁马桶玩,成都八旬老人做裸模排遣寂寞……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如果晚辈不“常回家看看”,平常不打电话嘘寒问暖,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违法。虽说孝道不宜强迫,但是把精神赡养列入法律范畴,也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权益的尊重。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成家立业,父母花费的心血与汗水,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父母的养育之恩需要子女一辈子用真心来报答。一首“常回家看看”曾让多少人为之动容,如果我们吝于从精神上赡养老人,疏于关心老人的饮食起居,是否会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否会想到自己老态龙钟之时,谁来关心我们?
不可否认,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关心老人有时显得力不从心。也不可否认,给老人赡养费,请保姆照顾老人也是一种孝心,但是金钱与保姆毕竟代替不了亲情。我们不能遗忘亲情与孝道,没有理由不与父母沟通、交流。如果我们工作在外,不能常回家看看,至少要经常鸿雁传书,电话嘘寒问暖,节假日抽时间回家看看,或者把父母接到身边照料。如果与父母居住地相距不远,更应该常回家陪伴父母,承担一些家务劳动,听听父母的唠叨,让老人充实快乐地安享晚年。而不能把老人扔在钢筋混泥土的房子里不闻不问,听任父母在家去世无人知晓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