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开展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验收监测工作

06.11.2015  11:49
            根据《关于规范河北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93号)文件要求,年内河北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企业将升级改造完毕,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共涉及我市15个县市区26家企业的65台机组。     中心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抽调技术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监测中心从10月26日开始对以上65企业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监测,共包括烟气参数、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氨逃逸以及煤质硫分、灰分、灰发分、水分等项目。     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升级后的燃煤发电机组外派口能够通过新建或改造脱硫、脱销和除尘等设施的运行,有效减少排放物浓度,确保做到最低技术出力以上的各种负荷、任意时间短均能稳定达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超低排放。同时也是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对我省和周边地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