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城镇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01.09.2015 15:4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燃气主管部门:
今年6月份,我厅召开全省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近期又对部分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大型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从督导的情况看,各地持续加大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力度,燃气设施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城镇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6月30日,全省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重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地将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整改完成。对于不能独立整改的隐患,在保证可控的前提下及时上报政府协调处理。同时,要求建立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落实隐患整治工作进度报送制度,每两月上报一次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从督导和上报情况来看,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普遍加大了城镇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建立了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台账,督导相关单位、企业强化对隐患整治措施的落实。邯郸市、邢台市抽调专家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主城区及所辖县(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严格要求限时整改;沧州市、廊坊市成立专门工作组,对燃气设施隐患逐条梳理,会同燃气企业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石家庄市将整治台账按市县等区域进行分类,全面落实了涉事企业名称、隐患部位、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大;保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整治台账详实,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清晰明了,暂时不能整改的说明原因,隐患整治工作计划性强。
截至目前,各地共排查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4079处,已经整改3427处,隐患平均整改率为84.0%,较6月份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其中,邯郸市(城管局、建设局)、沧州市(城管局)、保定市(建设局)、承德市(建设局)排查出的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各地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市县重视程度不高,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市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人员对该地隐患整改进度不明,隐患整改报送工作拖延、迟缓,整改数据需反复催促,缺少主动作为。从整治台账来看,个别市县整改标准不高,整改时限,责任人不明确,缺乏执行力,未整改隐患原因不详。二是重市区轻县城的现象依然严重。从本轮调研情况看,各设区市已侧重于加强所辖县(市)的隐患整改工作,但总体来看,县(市)地区隐患问题较多,更为复杂,整改工作水平不高,整改进度和质量仍有较大差距,工作推动仍显缓慢。三是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尚显薄弱。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高,对管道、设施的保护意识不强,燃气主管部门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敦促燃气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燃气运行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不遗余力地完成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各地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陕西商洛山阳县山体滑坡和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落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务必高标准按时完成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任务。隐患整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时刻牢记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对隐患整治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尽职履责,攻坚克难,确保隐患整治任务按时完成。特别是隐患数量较多、整改进度缓慢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更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保证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搞变通,坚决打赢隐患整治攻坚战。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实现重点突破。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分管领导都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就目前来看,燃气设施隐患整治工作进入攻坚时期,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整改难度大。各地要想方设法研究推进措施,拿出整改建议和可行性办法,及时上报政府,取得政府的支持,对一些重大问题或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工作要定期调度,积极与相关企业、单位,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政府就隐患整治工作的决策落到实处。各燃气企业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大巡查、巡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三)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隐患整治常态化管理。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彻底理清安全隐患,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细化隐患整治方案,服从地方政府、部门协调指挥,积极承担企业责任,全力促进隐患整改。各级责任单位要把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欠新账,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
各地要对隐患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研究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的举措。对于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省厅,特别是对于未整改的隐患,要记录原因,采取的临时措施,预计完成时限,拿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在上报各地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厅。各地要在9月15日前上报本阶段的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整治台账及整改进度等,对于不能及时上报或反复催促上报的市县,将予通报批评。
附件:各地开展燃气设施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25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1.09.201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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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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