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全市煤矿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13.07.2015  13:53
  7月2日上午九时,承德市煤矿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大会在鹰手营子矿区兴隆矿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全市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各县区主管煤矿副局长、股长等111人参加了会议。
  省煤管局副局长张广富阐述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他强调,目前正值煤炭行业遭遇寒冬,企业要与职工共度难关,要积极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把安全工作做细,坚决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本次宣讲活动持续近3个小时,会上,讲师生动细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对新《安全生产法》及煤矿专业知识进行了讲解,对事故案例进行了剖析,使参会人员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