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一〔2015〕48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提质提级工作的
通 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属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改善矿山生产系统、选矿厂、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现就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提质提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巩固近年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推动企业标准化创建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015年工作目标:在全省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在标准化创建和升级方面:所有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在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生产矿山和三等以上运行尾矿库企业全面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50%以上的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在大型生产矿山开展一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提高标准化建设质量方面:通过细化措施和加强监管,确保标准化创建过程的各项程序符合《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的要求;对照标准化评审否决条款,完成对2013年和2014年创建达标企业的复核认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搞好标准化教育培训,指导企业自评和创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中介机构编写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材,以灵活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方式,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明了并落实自身职责,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方式、过程及重要环节,督促企业搞好自评,指导企业规范建立安全标准化系统,确保全员参与,按时整改问题或隐患。
(二)培育标准化企业典型,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对标行动。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教育和督导,积极培育具有一定管理基础的企业成为示范典型。针对矿山生产系统、选矿厂、尾矿库三个类型,每个设区市要至少分别培育2家、省直管县(市)要至少分别培育1家企业,要组织相关企业召开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对标行动,以示范企业带动当地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总体提升。
(三)对达标企业复核认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安监管办〔2015〕33号)的要求,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核查,在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中,将标准化评审否决条款列为必查内容,安排专家对照否决条款对企业逐条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加强监督,确保企业消除隐患。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原公告机关,由原公告机关公告暂扣其证书和牌匾。
(四)严格控制标准化建设程序。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监督抽查评审单位对企业的现场评审,对评审报告进行要件审核,并按不少于50%的比例抽样进行现场审核。要件审核和现场审核要重点审核标准化建设的否决条款是否符合要求,评审报告与企业现状是否相符,现场安全隐患是否在评审报告中正确反映,相应整改措施是否适当。现场审核要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通过。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本次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摸清本地非煤矿山(含矿山生产系统、选矿厂、尾矿库,下同)企业数量、生产状态和标准化建设情况,按照在生产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明确开展标准化创建、升级和需要复核认定的总体任务数量和2015年计划完成的企业数量、名单。要根据具体任务和工作时限要求,组织制订本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保障措施,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到人。
(二)抓紧推动,把握工作时限。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立即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督促企业立即开展自评。要结合全省非煤矿山隐患大排查工作,统筹安排对达标企业的复核认定。各地要于2015年5月底前排出各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进度,按三个类型(矿山生产系统、选矿厂、尾矿库)、三种内容(创建、提级、复核认定)分别制定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表。要督促企业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自评并提出评审申请,抓紧组织评审、审核,确保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5年5月底前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表(见附件)、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和现场观摩会的组织方案一并报省局监管一处。各地不再单独报送选矿厂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三)明确人员,做好调度和上报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区分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建设内容制定不同的工作重点,分类推进。要明确科(处)室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调度、汇总和上报。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分别于7月底、9月底、11月底将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局监管一处。
(四)强化各项监管监察手段,促进工作扎实推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不同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标准化建设滞后的企业加强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诚信等级评定为激励手段,带动企业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省局将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导,并把各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选矿厂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2.《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提级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提级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3.《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复核认定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复核认定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
《选矿厂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标准化创建企业工作安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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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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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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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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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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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完
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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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完
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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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科(处)
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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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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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下划线处填写矿山生产系统或尾矿库或选矿厂,3张表要单独填报。
2.在空缺的项目栏中,是矿山生产系统的填写开采方式;是尾矿库的填写尾矿库等别;是选矿厂的填写选矿厂原矿加工规模。
附件2:
《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提级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提级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标准化提级企业工作安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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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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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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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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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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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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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完
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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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完
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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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科(处)
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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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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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下划线处填写矿山生产系统或尾矿库,2张表要单独填报。
2.在空缺的项目栏中,是矿山生产系统的填写开采方式;是尾矿库的填写尾矿库等别。
附件3:
《矿山生产系统标准化复核认定企业工作安排表》、《尾矿库标准化复核认定企业工作安排表》样式
标准化复核认定企业工作安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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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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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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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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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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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认定机构及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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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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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
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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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科(处)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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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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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下划线处填写矿山生产系统或尾矿库,2张表要单独填报。
2.在空缺的项目栏中,是矿山生产系统的填写开采方式;是尾矿库的填写尾矿库等别。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提质提级工作的通知 -
石家庄18:16 13.04.201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