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急刹车” 去产能向纵深发展
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我国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如今终于有了明晰的路线图。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在我国经济逐步回暖、用电增速表现良好的态势下,严控煤电新增供给,对存量机组的利用小时形成了一定的利好。业内人士认为,有了这样的顶层严控,相信很快分解到项目层面的去产能实施方案就会出台,这对于煤炭、电力企业来说将是一次冲击。根据天风证券电力新能源行业报告测算,预计2017年火电装机增速下降到5.3%。如果去产能顺利推进,火电厂效益很可能在2017年实现大周期意义上的触底回升。
煤电效益大幅下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不久前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上半年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偏紧,各环节库存下降,电煤价格高位上涨,煤电企业燃料成本大幅攀升,大部分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持续整体亏损,发电行业效益大幅下滑。
近年来,我国用电增速大幅放缓,但煤电规划建设规模远大于用电需求。自2014年国家发改委将燃煤火电核准权下放到省级后,由于过剩煤炭逼迫产煤大省消化产能,同时涉电利润相对较高,相关企业投资热情巨大,煤电上马速度出现爆发式增长。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火电发电量却呈现出持续的负增长,火电利用小时数逐年降低。从2013年至2016年,分别为5021小时、4739小时、4329小时、4165小时,其中2016年利用小时更是创造了50年新低。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认为,“煤电具有一定经济竞争力,部分发电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不减,造成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连年下降。”由于煤电项目从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到建成投产需3至4年时间,机组惯性投产滞后于市场变化,才导致煤电投产规模并未减少,给煤电行业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电煤价格的大幅波动更使煤电企业雪上加霜。
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火电完成投资和新增装机规模“双降”,但新增火电装机容量仍高达1421万千瓦,其中仅煤电就投产了1112万千瓦。而截至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装机容量已达10.6亿千瓦,同比增长4.6%,离2020年11亿千瓦的控制规模,仅剩0.4亿千瓦的空间。
出台政策化解过剩风险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表示,在“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过程中,全国部分地区和发电企业发展煤电的积极性很高,未来几年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很多。但煤电过剩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的浪费,也对煤电行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很大伤害。对此,国家要求及时出台政策,化解煤电行业潜在的产能过剩风险。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相关部门就已开始调控煤电建设的规模和速度。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在划分预警区域的同时,取消了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相应规模将纳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待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再逐步安排。卓创咨询分析师王启东认为,此类调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煤电建设的势头。但由于基量过大,即使“缓建”,仍将产生巨大的装机量,同时部分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规避相关限制,使政策并没有起到较有力的产能抑制作用。
不过从增量来看,全国煤电装机控制总规模11亿千瓦以内,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规模有望减半。停建和缓建1.5亿千瓦,占2016年累计装机约18%,有望大幅缓解煤电过剩压力。存量方面,“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占比约2.2%,对煤电过剩影响有限。
实际上,根据2017年5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显示,全国仅湖南、海南两省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结果为绿色,河南、江西、安徽和湖北四省的风险预警等级为橙色,其余24个省(区、市)的风险预警结果为红色,意味着河南、江西、安徽和湖北四省,到2020年将几乎不会再有新增的煤电项目。
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调控
近年来,全国各地规划和在建煤电项目规模较大,违规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多个地区出现电力供应过剩情况,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刻不容缓。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视频会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必须准确把握能源行业特别是电力行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努尔·白克力指出,当前,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刻不容缓,煤电转型升级发展势在必行。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要更多采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进行调控,定期发布实施年度风险预警,强化预警结果的引导作用,加强系统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建设,做好电力供需动态平衡,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统筹推进、综合施策,既要严控新增、清理违规,又要淘汰落后、转型升级,在调整结构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型升级,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努尔·白克力表示,2017年是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分解落实责任,按期完成任务。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四要确保平稳有序。五要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下半年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相对过剩。电煤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市场交易电量降价幅度较大,并且规模继续扩大,发电成本难以有效向外疏导,预计煤电企业将持续亏损,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继续面临严峻困难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