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启帷
近日,我(河北)省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地由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组成“打非治违”工作组,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6年1月20日前实施全面停产,严防私自生产。
省安委办近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时提出,2015年11月以来,四川、河南先后发生2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旺季,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和我省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实行“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在春节前,集中组织1-2次全面检查,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行为,严防超能力、突击生产,严禁生产“超标”“非标”违禁产品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日常检查,严禁出租、出借、转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严禁一证多营,严禁零售点流动性销售烟花爆竹。
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运输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力度,在重要路口设置关卡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和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尤其严禁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倒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捣毁非法来源。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非标品种、超规格产品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