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18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陈诚)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从本月起我省烈士证、残疾军人证开始分批换发,计划在年底完成换发工作。旧证持有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和填表,提交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原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
换证期间,残疾军人证旧证仍有法定效力,可继续使用,从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烈士证旧证回收工作目前已完成,新证将陆续发放。
河北换发烈士证残疾军人证 换证期间旧证继续使用 -
石家庄11:11 19.09.2014 河北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