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设烈士纪念日让人人心里矗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26.08.2014  17:01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活动。(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2版)

  如果这份草案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今年以来,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确定的第三个国家级纪念日。几个月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抗战胜利、公祭大屠杀遇难者、纪念革命烈士,三者组成一套完整的国家纪念仪式。

  如果说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更多是要记住耻辱和灾难,让民众真切感知“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那么,此番准备设立烈士纪念日,而且就定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则是要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

  以战胜国的姿态隆重纪念抗战胜利,以国家层面的公祭告慰惨遭杀戮的同胞,这是一个国家的历史责任,同样,我们更有责任以国家的名义,纪念那些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让人民英雄纪念碑不仅矗立在天安门广场,更矗立在每个人的心里。让历史上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远接受子孙后代的敬意和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