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点点乐:互联网时代的广告新模式
□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 王成果
点一点、摇一摇,十元、百元、千元甚至数万元的奖品便可以收入囊中,给您带来惊喜,从一束花、一杯咖啡,到价值不菲的汽车,都不是奢望。
这就是“点点乐”——国内首个互动式、娱乐型互联网广告平台,它颠覆了传统媒体广告模式,使产品广告变成了主角,成为互联网思维下的广告新模式。
互动式娱乐、互联网思维,使广告变被动为主动、变配角为主角
“点点乐”平台将商家提供的奖品按照价值不同分为十元大厅、二十元大厅、三十元大厅……每个大厅每一分钟为网民免费“送”一种奖品,抢到奖品后,也可以“借花献佛”赠与其他网民,还可进入商家网上店铺,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网上下单、网上支付,轻松完成。
“相对于传统媒体广告,这个平台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颠覆了传统广告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使网民在娱乐中高度聚焦,强化记忆,达到了‘这里的广告是主角’的效果。”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处长陈永祥说。
传统广告模式,对于受众来说,大多是看到、听到广告就换台,接到传单就扔掉。而该平台是将时间和空间无限利用——根据奖品价值不同可将“空间”划分为无数个大厅,同时开放派发奖品;时间利用上,在全天24小时循环展示的基础上,将时间细分到每一分钟甚至数十秒派发一份产品或服务,数亿万计的网民争抢,从而实现高度聚焦商家和产品,由此实现短期内的品牌快速提升。
“点点乐”创始人王振介绍,这种新的模式使网民变被动接受广告信息,为主动参与。企业和商家通过“点点乐”以产品和服务作为奖品无条件地免费派发,来获得关注,从而达到宣传产品、灌输文化理念、使产品(服务)进入人们生活的目的。通过用户口碑宣传,潜移默化地形成习惯,将极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迅速提升其他产品的销售额,实现超低成本广告宣传,迅速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该平台自去年9月15日上线以来,截至今年9月16日,已有全国各地8000余户商家在该平台提供产品,注册网民数量达到59万余人,已派发产品总价值8128万元。
开放式平台、零距离融合,掀起商家、网民广告营销新体验
王振介绍,“点点乐”的初衷是为商家而建立,包括网站展示专题页、手机展示专题页以及公众平台专题页。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展示商家,并重点突出商家与网民互动交流,实现网民和商家零距离融合。
与此同时,“点点乐”还是一个开放的平台,网民可以把奖品信息、中奖信息分享到各大社区和交流平台,让更多网民了解“点点乐”,了解合作商家和产品。手机版客户端还可供用户主动找到周边商家,让商家主动向周边网民推送信息,系统也可以智能提醒网民,周边有哪些合作商家和奖品,引导用户去了解、体验。
“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完整的O2O电商模式,也形成了一个新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体系。”陈永祥说,该平台以网民为中心,满足网民体验商品甚至免费获得奖品的心理需求。在娱乐过程中将会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形成新的体验习惯,也会改变商家的广告消费习惯。
王振认为,普通的广告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审美疲劳,点点乐的优势是互动体验。这种互动性正是互联网思维营销模式的最大特性。伴随着用户体验时代的到来,消费者将越来越以自己的体验感受为依据,因此体验分享将成为互联网思维营销的重要元素。当消费者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信息、行为、关系等层面的数据,会积淀成为大数据,带来更大的商机和价值。
目前,已有多家实体广告公司选择与“点点乐”合作并代理其全程业务,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广告平台拓展到整个互联网。按照计划,到2015年底,“点点乐”将实现每天新增1000家产品投放企业,网民数量将达到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