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发慰问电要求灾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9.07.2016  05:05

近日,省法院向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人民法院干警致慰问电,要求灾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进入主汛期以来,受强降雨侵袭,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特别是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汛情尤显,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部分村庄农田被淹,一些城市内涝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地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也遭受洪灾。

目前,全省抗洪抢险形势依然严峻,灾后重建任务很重。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特别是灾区法院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和群众一道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同时要服从统一调度,注意自身安全。

慰问电中指出,要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将故意破坏灾区稳定、破坏抢险救灾秩序、不利于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列为当前重点打击对象,对于趁灾盗窃、抢劫、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备、扰乱和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利用媒体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侵害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严惩,以法治手段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法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省法院还要求,要开通涉灾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灾民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注重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工作的力度,及时排查化解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将阳光司法服务送到受灾群众一线,使涉案灾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