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境监察做到“三个继续深入”

02.03.2015  17:09

灵寿县环境监察大队大力强化环境监察力度,把住源头,强化整治,全程监管,控制总量,以污染设施监控为重点,以排污许可为手段,推动全县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为基础,通过深挖潜力,开拓征收面,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推动全县排污收费、环境执法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进一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控制污染反弹现象的发生。

三是继续督促重点企业实施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