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项目审批坚持“三服务”

30.10.2014  11:57
        一是模拟审批提前服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在不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在未供地进行提前介入,进入模拟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审查项目主体报送的审批材料,出具模拟审批意见,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按照“急事特办、能办快办”的原则,建立预审容缺制和限时补齐制,切实提高审批速度。 二是结对指导便民服务。按照“一对一跟踪式服务,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每个项目落实一个责任人,负责答疑解惑、审批指导、督促验收等,并建立“三同时”指导员制度,督促企业加快“三同时”验收,指导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实现在项目联审前介入、申报中指导、审批后跟踪。 三是排忧解难高效服务。力所能及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无污染或轻污染且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无障碍行政审批服务;凡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的项目,能简化的一律简化,提高办事效率,对确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特事特办;对涉及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