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错时”监察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5.06.2015  10:45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避免企业“捉迷藏”,灵寿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污企业实施“错时”执法监察,进行无缝隙监管。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针对排污企业集中区域及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执法人员打破正常的检查规律,采取早晨查、傍晚查、夜间查相结合的错时检查方式,进行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的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排污企业是否存在废水、废气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进行严厉高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