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灵寿县环保局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并突出做好“五个落实”促进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环境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确保责任单位完成本辖区内的环境目标。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治理任务,确保不出现偷排偷放现象。
二是时间落实。对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工作,须完善治污设施,健全制度,确保稳定排放达标。要在限期范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不好的要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措施落实。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采取定期监测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投入落实。引导企业增加治理资金投入,加大治污设施的监管力度,彻底扭转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观念,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五是监管落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保执法和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立环境预警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