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监察“四方面”强执法,促发展

18.08.2014  17:11

灵寿县环保局在执法工作中,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有利的促进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政策透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将环保工作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工作纪律、责任人员等一一公开,自觉地把环保工作置身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并求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执法严明。认真履行环保法律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起到了打击不法排污者的震慑作用。

    三是清正廉明。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记职业道德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办事清廉。

四是举止文明。在执法过程中,重视调查研究,注重工作方法,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到事前辅导宣传,事中认真严格,事后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