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强化企业在线监控管理

31.07.2015  12:02

    一是成立了在线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线监控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考核。
    二是明确两名环境监察人员专职负责监控全县在线平台数据,对各企业的在线数据实时进行比对,如发现数据异常,立即进行调查。
    三是定期召开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会议,让企业负责人认清形势,加大对本企业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工作的管理力度。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督办措施,如在线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时,确保及时采取人工监测并上报数据。
    五是对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备或违法排污的单位,坚决严肃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