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多项措施树形象,促建设

04.12.2015  11:21

        灵寿县环保局为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到文明行政,依法管理。一是使用文明用语,彻底改变态度硬、语气横、行动冲的执法形象。二是认真宣讲法规、政策,使对方充分认识到污染环境害人害己,国法不容。三是认真执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查处违法事件一视同仁,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现象。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检查评比等问题。五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并实行项目审批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六是对环境监理程序、收费标准、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七是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来约束和规范自已的行为。八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九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对象提任环保监督员,完善了内约外监机制,积极听取他们对环保部门和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是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环保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