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做到“严审批、控源头”

19.08.2014  16:46

一是严把现场勘验关。一方面加大超前管理、事前勘验力度,帮助、指导企业按照环保规范要求投资建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有效遏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实行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制度。在项目审批中,对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委员会会议决定,并根据分工,严格落实审批责任制。

三是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每个项目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表(试行)》,做到有减量无增量原则。

四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办事。不擅自降低评价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时予以审批,属好上级审批的项目,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