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灵寿县审计局“四个坚持”促进廉洁从审

08.06.2015  13:58

 

  近年来,灵寿县审计局在廉政建设方面实行“四个坚持”,保持了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坚持制度管理。坚持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审计工作人员守则》等十多项廉政制度,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坚持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全方位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审计进点前领导与审计人员谈话、召开廉政座谈会、观看廉政教育片、进行廉洁自律评议等方式,促进审计人员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坚持跟踪监督。采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走访、聘请特邀审计监督员进行监督等方式,深入审计现场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取得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的回访意见卡,有效促进了审计人员严格自律。
  坚持责任追究。建立了反腐倡廉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局长负总责,副局长按分工负责,科长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对违反廉政纪律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