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季防火期以来,灵寿县针对天干物燥,降水较少,防火安全隐患增多,火灾高发的严峻形势,从细处着手,积极采取措施,突出四强化,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进入冬季防火期后,该县开展了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乡镇通过出动宣传车直接进村进行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明白纸”、书写防火宣传标语、村喇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不烧秸秆、不燎地边,不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吸烟、用火,摒弃旧习、文明祭祀。县防火办统一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000余平米,防火相关乡镇、村书写宣传标语共计2000余条,全县586个护林员每人书写宣传标语100余条,印发 “明白纸”13000余份,张贴《灵寿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8000余张,出动宣传车1000余次。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网络公司群发森林防火公益短信10000余条。县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森林防火专题栏目,每日灵寿新闻后播出《灵寿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并且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宣传字幕。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以上措施,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是强化火源监管。为强化火源监管,县政府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进行死看死守,不留死角。设卡设哨,在进入各林区主要道路口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保证人员、登记本、警示牌、明白纸“四到位”,坚决按照“不接受检查不放过、不接受宣传教育不放过、不留下火种不放过”三个不放过原则进行检查。对每个痴傻呆智障等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监管,监管人员与智障人员一天两见面,随时掌握其动态。县森林公安局在冬防期间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按照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的原则,对林区坟头烧纸、林区吸烟、燎地边和点火取暖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打击,极大的消除了人为造成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该县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了“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党员,党员包户,家长包子女,学校包学生,护林员包山头”的分包责任长效机制。县、乡、村、党员、护林员、户逐级逐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明确防火目标,落实防火责任,真正做到了“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负”的网格化防火管理体系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无缝隙全覆盖”的责任链条。在原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成员单位分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实行了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机制。落实了乡镇长、村主任和林业旅游局长、景区负责人、林场场长森林防火责任链条制,加大了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建立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统一签订了联防协议书,明确了联防区域,落实联防责任。并达成协同作战,共同扑救的工作目标,确保实现“防火无界,扑火无界”。 成立了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直接进村的方式进行突击督导检查,将督查情况报县主要领导,并通报全县,确保了各项防火措施全面落实。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进入防火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业扑火队和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部进入一级备战状态。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全部取消休假,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排专人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全部进行了检查,充分做好扑火机具、扑火物资、扑火预案的物质准备和扑救准备、应急处置、扑救大火的思想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处置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能拉的出、用的上、打的赢,切实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强化组织指挥的科学性。(灵寿县林业局 罗永生 史京利)
(第09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