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国家激励政策措施 乐亭获拨2亿元财政资金

12.06.2016  16:59

    近日,省财政厅迅速调度库款,及时给乐亭县拨付2亿元财政资金,积极落实了国家激励政策措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2015年国务院大督查情况,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给予表扬,在2016年对这些地区实行“免督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我省乐亭县名列受表扬地区名单之中。

    通知要求,对2016年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在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差异的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下达到受表扬地区所在省(区、市),再由省级财政部门分解下达到受表扬地区,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