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关于“自由、民主、人权”的认知盲点
西方主流话语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解释,有意忽略于己不利的历史事实
“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源于西方的观念,只要不被滥用,都是好东西。中国人民过去反抗西方列强的欺辱,坚持的也包含这些观念,并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了它们的内涵。这些观念今天已成了世界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在中国走向富强的进程中,它们还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应该确立一个前提:这些观念作为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其解释权也属于各国人民,而绝非少数西方国家。否则就可能出现荒谬的情况,比方说,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使6亿多人脱贫,会被认为与人权进步无关,而美国大举入侵伊拉克,造成至少10多万平民死亡,数百万平民流离失所,这个本世纪最大规模的侵犯人权行为则会被看作是捍卫人权。
法国哲学家福柯曾说过:你谈论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谁在谈,话语的强弱是由话语者地位的强弱所决定的。西方国家近二三百年来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其话语也自然占了主导地位。回顾当年欧洲人灭绝美洲的印第安人,其解释就是不得已而为之;当年欧洲人贩卖黑奴,其解释就是那个时代谁都这么做;当年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贪婪掠夺,其解释就是为了传播现代文明;后来的种族主义、种族隔离,也都经过了详尽和“理性的”论证。今天,随着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的崛起,我们有必要追溯历史,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准确地找出“自由、民主、人权”的来龙去脉,还历史本来面目
西方现在的主流话语称:西方一直致力于推动“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观。不少人也以为当年欧洲的启蒙运动、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确立了“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观,这是有悖于历史事实的。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法文叫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其中的“人”和“公民”(l'Homme和Citoyen)在法文里,指的就是男人和男性公民,更确切地说是男性白种人,不包括妇女,不包括有色人种,不包括华人,不包括穷人。在这个《宣言》通过两年之后的1791年,一位名叫奥林匹·德古吉(Olympe de Gouges)的法国女性,骇世惊俗地起草了一份《女人和女性公民权利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但她却被送上了断头台,她所希望的妇女投票权直到她死后一个半世纪才在法国实现。
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也一样。美国的国父们有令人尊敬的一面,但他们同时也都是欧裔男性富人,都拥有黑奴。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有地位的男性白人之间的平等,其中的“人人”不包括妇女、奴隶、华人,也不包括白人中的穷人,保留奴隶制也是美国国父们经过辩论后作出的选择。西方谈的自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包括了贩卖奴隶的自由,包括了对印第安人进行种族灭绝的自由,包括了向中国倾销鸦片的自由。美国的南北战争(1861—1865)废除了奴隶制,值得肯定,但战后双方还是作了政治妥协,认为美国“统一”的价值高于黑人“自由”的价值。美国不久又颁布了法律,建立了一整套种族隔离的制度。这套践踏人权的制度在美国又持续了近一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