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平台建设

16.06.2015  15:06

 

滦平县被省政府确定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供销社综合改革高度重视,在市县两级财政、扶贫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6月5日举行了滦平县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揭牌仪式。与县农业银行、县中保财险公司分别签署《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合作协议》、《农业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以“合作担保、合作保险”为主要内容启动农村合作金融平台建设。

该农村金融合作平台整合政府、社会、银行、保险、农民合作社等多方资源,采取一系列新方式,打出了创新的“组合拳”。一是以“合作制、社员制、封闭性”的原则把控风险,探索建立了“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多户联保”的合作担保模式;二是采取“社会化融资为主、政府注入资金为辅、社员股金补充、市场化方式运作”筹集农户贷款风险保证金,体现了市场规律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方向;三是与县农行合作,1:10放大贷款规模,使有限的资金能够更多地惠及农户,特别是困难农户,有效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四是农户通过平台贷款,不要抵押、简便手续、便民利民,创新了金融扶贫的模式;五是与县中保财险公司合作,专门为贷款农户设立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业务,为农民创业比较脆弱的抗风险能力构筑了“兜底”保障。预计到2015年底可筹集风险保证金1000万元,贷款规模可达1亿元,可惠及农户2000余户。

滦平县县长崔瑞祥出席联合社成立仪式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思想,切实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操作;三是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严控风险,做一笔成一笔,步步为营,切实把“小门脸”做成“大平台”;四是要以合作金融平台为起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真正把供销社办成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形成滦平特色的改革模式,为滦平农民的脱贫致富开创新路,为省市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向上级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县委常委、副县长丁宁主持仪式,县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合社社员代表参加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