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州市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硕果
近年来,滦州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着眼“奋发有为、争先创优、争先进位”工作目标,按照文明建设单位的标准和要求,立足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及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制,并于近日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8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领导重视,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审计工作目标管理。专门成立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着重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重点采取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本领,为圆满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标本兼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完善了从局长、分管副局长、科长到审计组长的四级廉政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并结合审计工作特点,采取审计复核、审计回访、审计纪律公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行为的约束监督。
三是制度优先,把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审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23项内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水平、取得创建实效、巩固创建成果上下真功夫,有效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明显提高,呈现出审计业务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两手抓、双促进的良好态势与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