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警方提示:银行卡犯罪的防范措施

13.10.2014  17:17

   本网讯(海波 俊杰 志明) 目前银行卡犯罪常见的手法有以下几类:一是在ATM机上安装盗码器等设备或窥视持卡人密码信息后,伪造他人银行卡并使用;二是在持卡人在ATM机上操作时,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三是利用电话、短信方式,谎称“中奖”、“退税”,诱使持卡人向不法分子账户转账;四是利用他人身份证明材料申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或套现;五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

  针对上述犯罪手法,滦县警方提示以下六种防范措施:

  一、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并注意分开存放。一旦卡证丢失或被盗,应在第一时间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或到就近银行网点登记挂失。切勿相信 “养卡”“代为还款”等广告宣传,勿将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如需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应注明用途。

  二、在刷卡消费或在ATM机操作输入密码时,应留意身边是否有陌生人偷窥密码,并用手或身体对键盘进行遮挡;在ATM机操作时,应提高警惕,避免不法分子在一旁以故意搭话、制造事端、提示遗落钱物、或帮忙操作等各种理由分散当事人注意力,伺机用卡面相似的假卡插入卡槽将真卡调换;在ATM机上完成操作后应记得取回自己的银行卡,养成核对卡号的习惯,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三、如遇到ATM故障“吃卡”等情况,应在原地拨打ATM屏幕上显示的银行服务电话,切勿轻信ATM旁张贴的服务电话以及“热心人”的帮忙。

  四、不要有占便宜的心理,要坚信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当收到“中奖”“退税”等信息或电话,千万不要理睬和回应,任何时候都不要向陌生账户进行资金转账。

  五、应记住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开通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一旦发现银行卡资金账户出现异常,应联系发卡银行查询,必要时及时报警。

  六、使用网上银行或网上支付时,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应注意保留网上消费的记录,以备查询,一旦发现有不明的支出款项,要立即联络发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