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工商局“四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四个专项行动)

20.04.2015  10:33

  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滦南县工商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主体帮扶、市场秩序优化、企业信用监管、12315护民生“四个专项行动”,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立体式帮扶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登记条件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调整优化申办流程;二是打造立体便民服务模式,在一审一核、首办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延时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深入企业和商户发放资料宣传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核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2139户,市场主体总量15129户,其中企业2482户,个体工商户126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608户。

  强化监管执法优化市场经济秩序。一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等侵权行为;二是查处和规范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对电信、联通、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以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行集中清理;五是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检查。共取缔无照经营户68户,查处不规范户外广告牌及条幅321块。

  加强督导推动企业信用监管常态化。一是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各责任单位及时提供企业登记备案、执法办案信息;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年报,确保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开展合同条款监管,严厉打击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共抽查企业18户,责令整改2户,检查诚信企业5户。

  多措并举开展12315维权护民生。一是广泛开展消保维权和“诚信兴商”宣传活动,送法下乡、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市场;二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严格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进销货台帐制度;三是做好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及原材料行为,严查经营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坚持节假日和24小时受理不放松。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检查集贸市场37个、爆竹经营户92户,没收过期食品30公斤,受理并调解成功投诉17起。(赵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