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继福建后出台救市"湘五条" 保障房源从新建改回购

12.08.2014  21:39

  当大多数地产圈人士还在聚焦于8月8日福建率先公布“闽八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时,仅仅过去3天,湖南省推出“湘五条”。

  就在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将从政府回购普通商品房用做保障房源、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住宅产业化建设项目,资本金监管减半等五方面促进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一次的政策,最大变化在于政府将一改新建保障房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回购适当面积普通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源,从而打通市场库存房源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需求。”湖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

  更微妙的是,“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