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是以制度管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该厅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近年来,先后制定了《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厅党组决策事项范围、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今年上半年,又相继修订或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等一系列制度,对厅党组工作原则、职责以及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多方面事项进一步细化要求,对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厅务会等各类会议的议题确定、会议议程等予以区分,对厅党组开展理论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逐一明确,进一步推进厅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厅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厅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以制度管事,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近年来,该厅在审计权能“四分离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集中审理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今年《湖南省审计厅审理会议规则》正式出台,文件对审理会议议定事项、组织程序、会议决定执行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该厅所有审计项目都通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中审定,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提高了审计质量,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执法公平、公正。此外,《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移送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布办法》等审计业务管理相关文件相继出台,全方位规范审计行为,树立了湖南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在省绩效评估考核组织的民意调查中,该厅以较好的口碑稳居司法执法监督部门前3名。
三是以制度管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近年来,该厅从规范和激励两方面着手,既做到从严管理干部,又注重激励和人文关怀,出台了《湖南省审计厅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等具体事项规定,今年下半年还计划修订出台《湖南省审计厅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对干部任免调配、请休假管理等各方面事项进一步规范。同时,还通过制定《湖南省审计厅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湖南省审计厅机关年度考核办法》、《湖南省审计厅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考核制度文件,奖优治庸罚劣,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局面。在规范和激励机制的双重推动下,厅机关各单位和个人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该厅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8年在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受到表彰,连续8年跻身全省绩效评估先进单位行列。(黎春香)